欢迎来到四川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官方网站!
教学资源

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考场规则

发布时间:2014/06/25作者:点击:1411

1、考生必须于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,按指定位置就坐,并将学生证放于课桌左上角。迟到三十分钟者,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三十分钟后,方可交卷并离开考场。

2、学生可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入场,其他物品及纸张均不得带入考场。课桌、凳子上只准存放上述允许携带进场的用具和所发的试卷及草稿纸,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到指定位置。

3、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,不准偷看他人答卷,不准交头接耳、不准夹带、换卷、偷看书籍等,不准传递纸条和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。

4、如试题字迹不清,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,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。

5、考试时不得携带开机状态的手机、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入考场。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。

6、学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。不得翻阅他人试卷,不得带试卷出考场,不得再向教师索要试卷。

7、考试时间结束后,全体在场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并起立,依次交卷离场。

8、考试作弊者除该门课程成绩按“0”分处理外,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。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作弊时,不论主动与被动,均按作弊处理。

 

网站首页 | 学院概况 | 新闻中心 | 管理机构 | 教学单位 | 招生就业 | 短训鉴定 | 自贡驾校 | 资料下载 | 网站地图

地 址:  电话:0813-2621598  传 真:0813-2611467  
Copyright @ 2023 四川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 网站制作自贡市俊捷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蜀ICP备14012060号-1 
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8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