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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本处的全面工作。
二、负责制订处室工作计划、工作制度,并抓好组织落实。
三、督促处室人员履职尽责,负责本处室人员的考勤、考核。
五、负责本处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、维护管理工作。
六、组织本处职工政治、业务学习,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。
七、编制学院及各经济实体的年度财务收支预、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。
八、负责对学院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,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、可靠的会计信息。
九、负责学院经费的筹集、管理、使用,拓宽经费渠道,保障正常支出。
十、负责学院各类消耗性指标的测算和教育教学成本的测算工作。
十一、检查监督有关财务会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及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,按规定审核有关会计凭证和报表,实施财务监督。
十二、负责监督检查处内财务人员交接的监督工作。指导财务档案管理。
十三、负责与财政、人事、审计、税务、银行、工商、保险等有关业务单位的工作联系。
十四、承担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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